112學年度第2學期博士班、碩士班學雜費繳費單注意事項
- 繳費期限:即日起至113年2月19日(星期一)止。
- 繳費方式:請自行列印繳費單(下載網址:http://ap.itc.ntnu.edu.tw/FreshLogin/)到中信銀、郵局臨櫃、便利超商(自付超商手續費)或以ATM轉帳、信用卡、Taiwan Pay繳款。(注意事項:因資安因素,若手機或桌電繳費頁面被系統安全模式阻擋,請改以微軟系統進行繳費。)
- 請注意: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,視同未註冊,新生取消入學資格,舊生應予退學。
- 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,可提供申請補助或證明使用。以ATM轉帳、信用卡繳款者,請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列印繳費證明。
- 辦理就學貸款者,繳費單金額為:應自付之貸款不足差額;因減免或貸款應繳金額為0元者,無需繳費。
- 如有疑義,請撥本校出納組電話7749-1343(日間學制繳費方式)、7749-1346(在職專班繳費方式)、生輔組7749-1058(就學貸款)、7749-1057(減免)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客服專線0800-017688查詢(繳費通路)。
- 本校112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,請參考教務處網站「學雜費專區」。